解讀“希臘投資移民促進法案”最新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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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希臘內政部頒布了新法規,進一步闡述了4146/2013法規的第6章內容,此次法案的頒布主要有希臘政府機構要員以及希臘投資機構代表參加。
當天新法案發布開始,希臘方面的相關人員就全面介紹了新法案主要的調整內容。希臘方面表示,從2014年1月1日起,購房居留不再貼在護照上,而是有一張獨立的永居卡,取卡時需本人親自到場,遞交申請時不用到場,這點也再次明確了希臘居留權為永居的概念。同時對于居留權的政策要求希臘方面也在放寬,在希臘購買土地、并準備在上面建造房屋的房主現在也將獲得居留許可,雖然要求總共價值(包括房屋和土地)要超過25萬歐元,不過相較于之前法案規定的希臘購房移民來獲得居留許可的政策來說,新法案無疑寬松許多。而對于在新法案頒布以前就已購買了少于25萬歐元房產的房主,希臘方面表示他們也可以獲得居住許可,但要求其房屋現在的客觀價值要超過25萬歐元。新法案對于在希臘購買房產的第三國投資者們給出了足夠的誠意,體現了希臘將以全新的移民模式接納第三國國民,只要第三國國民對希臘擁有足夠的信心,希臘最新的居留許可政策必將為投資者們提供全面的法律保護。
之后希臘的相關人員就之前沒有明確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是否可以擁有獨立的居留許可的政策也作出了解釋。希臘方面明確表示,這些父母合法擁有希臘房產的未成年孩子,在他們成年后可以獲得相應的居留權利,為他們以后的置業與學習提供極大便利。
本次的新方案發布還更改了以下的一些內容:一購買希臘房產的房主可以不僅申請D類、還可以申請C類的居留許可。二申請希臘永久居留權時C類簽證和D類簽證均有效,且持D類簽證的申請者不再需要在體檢證明。